我国将有法可依。在6月3日举行的第六届国际临床肝脏移植研讨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我国首部《人体条例》有望近期出台,该条例将首次采取心跳停止和脑死亡两种死亡标准并存的方针。对于判定脑死亡的病人,即可以进行手术。 据悉,现在我国每年有近3000位患者接受肝移植,而需求者是30多万人,肾脏移植更是普遍开展,肝肾等脏器非常“紧俏”。而我国现行的自发的活体或尸体器官资源捐献方式使供体器官严重不足,且质量也不高。另外,我国还没像国外那样,有相应的人体协调机构和器官分配的网络体系,按照申请先后、病情轻重以及距离远近等原则,全国统一认可、分配捐献器官。这样就造成了该领域的不公平、不和不合理,尸体器官利用率低。由于人体器官供不应求,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导致我国市场呈现无序竞争且存在诱发器官买卖的倾向。 据了解,首次出台的人体条例将遵循八大原则,包括自愿、知情同意、公平、技术准入、非商业化、自主决定等。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将体现在器官捐献者和受者两方面。作为器官捐献者、接受者以及家属,都有获取有关器官捐献的全部信息,条例将个人的选择并尊重个人的自主权。条例还,人体及其各个部分均不应成为商业交易的对象,包括登广告求取、提供器官及支付、收取钱财的行为等都应予以;任何参与程序的个人或机构收取适当的服务费用之外的报酬;在器官摘取、保存、运输等项目上可以收费,但器官本身绝对不能用作买卖。 姓刘女孩名字大全 另外,针对目前国内“一哄而上”、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新的条例中引进了准入制度,只有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才能从事,乡镇卫生院等级别的医疗机构将不能开展。 对于以往争议颇多的死亡判断标准,新条例将首次采取心跳停止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死亡标准并存、两种选择自主的法规方针。因为人体脑死亡时,还会有心跳和呼吸,很多人因此认为还有生命存在,但根据国际标准,脑死亡的病人已经不存在任何的可能性。在我国原来只以心跳停止跳动定义死亡,这样不少市民死后捐出的遗体,只能为医学研究做贡献,因为很多器官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新条例将根据国际标准,对于判定脑死亡的病人,即可以进行手术。通过脑死亡法的制定,将使不少人在身后还能用自己的器官直接他人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