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如果罹患某些疾病,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导致疾病,影响食品安全。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一是在保持延续性的基础上加以细化。《目录》沿用2009年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并在表述方面更明晰,体现政策与管理的连续性。《目录》内容对主要管理病种予以保留,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病种进行了细化,如痢疾、病毒性肝炎,修改为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 二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特点,新增有碍食品安全且风险较大的疾病病种:霍乱、副伤寒。 《目录》中疾病的主要临床表现,除了常见的腹泻、腹痛、恶心、等消化道症状,还可见发热、不适等症状体征(如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另外,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常见黄疸。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常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痰中带血、低烧、胸痛等症状。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主要为皮肤上疖子或化脓性、渗出性病灶,并可反复感染。 《目录》中所列疾病首先要具备可以经食物的特点,艾滋病和乙肝虽然都属于危害较大的传染性疾病,其途径并不包括经食物。艾滋病的途径主要有: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乙肝的途径主要有:血液、母婴和性接触。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就餐等无血液的行为,不会上述疾病。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的意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的通知》。上述通知明确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项目,除特殊外,不得强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按照《通知》要求,《目录》也不应包括乙肝。(健康时报网记者王月明 综合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面对 让“你我来助力、共筑爱心堤”!6月底以来,全国多地汛情。各级党组织、人民子弟兵、广大干部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多个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捐款捐物,千万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筑起了一道道“红色防洪堤”“爱心防洪堤”。献出一片爱心、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接力共筑一道坚固的堤防!【详细】 一份寒气一份毒 三伏天也要寒气缠身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已正式。在闷热的三伏天,空调、冷饮自然最受欢迎。不过,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凉爽的同时,寒气也很容易悄悄侵入你的身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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