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粉们恐怕怎么也无法接受,自己手中的苹果平板电脑iPad竟然涉嫌商标侵权。有媒体近日报道,一场全国工商部门的大围剿即将上演,苹果或面临过百亿罚单。媒体披露仅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开出的罚单即高达注册公司2.4亿元人民币。尽管此事爆出来后,不少果粉在情感方面希望苹果胜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苹果侵权事实成立,必然将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埋单。(2月5日《南方日报》) 应当说,苹果商标涉嫌侵权,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中国台北唯冠在多地注册了iPad商标。同年,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当时苹果公司还没有推出iPad平板电脑。2009年,台北唯冠将其拥有的iPad全球商标权以3.5万英镑的价格转让给苹果。可是,台北唯冠无权代表深圳唯冠处理其在中国大陆享有的“IPAD”、“iPAD及图”商标专用权。 在两家公司利益矛盾不可调和的背注册外资公司 景下,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将唯冠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商标专用权,结果,苹果公司在一场官司中输了一审,深圳唯冠获得胜诉,这意味着苹果公司不仅可能面临天价罚单,而且也有可能失去在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必须“改名换姓”。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非法经营额为侵权商品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对于侵权人的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难以确认的,视其库 注册公司存商品的数量与该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实际成本。”显然,工商部门可以依据这项条款,对苹果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据了解,北京西城区已率先在全国对苹果公司开出罚单,而一旦第一笔罚单开出后,可以想见的是,全国其他各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就会扑面而来,接踵而至,苹果被“啃”的态势不可阻挡。 本文由 www.chinaed.com.cn 整理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