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阁楼楼梯 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涞姆指羟揭约巴馇?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阁楼伸缩楼梯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 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伸缩楼梯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阁楼梯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 本文由 http://www.sslouti88.com 整理并发布! |